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果冻堕落的妻子之巧合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通知
作者:范秀丽   发布时间:2023-11-09   点击数:

各学院(部、所),附属医院:

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加强有组织科研,加速陕西高等学校创新体系建设,根据《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》、《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 年度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通知》(陕教技办〔2023〕22 号),学校现组织申报,就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数量

学校限报1个,各二级单位限报一个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1. 本次申报重点支持依托各高校“双一流”建设或培育学科(高职学校为“双高计划”高水平专业群),且该学科尚未布局国重、省重的实验室。申报实验室不得与现有的省、部、国家级平台研究方向趋同。

2. 实验室研究方向和建设目标明确,且是已运行良好的行业、地方、校级重点研究平台。

3. 实验室分为理工农医和哲学社科两类,哲学社科类主要依托学科应为哲学社会科学类的,但须交叉融合 2 个(含)以上理工农医类学科,且具有扎实的实证研究基础,并符合全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和指南。

4. 实验室必须符合《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》要求的建设条件。

5. 实验室必须依托陕西高校建设,拥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实体,实行人、财、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“开放、流动、联合、竞争”的运行机制。

6. 依托高校能够认真履行建设主体责任,制定了科学可行的建设发展规划,将实验室建设列入学校学科建设计划,在学科建设、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、研究生培养指标、自主选题研究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,并提供运行经费、科研场所和仪器设备等条件保障。

三、申报时间

1.有申报意愿的请11月12日前先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,索要科研平台申报账号。

2.拟申报的实验室须在“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”(网址:http://kygl.sneducloud.com/)在线填写《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书》),编制申报材料,《申请书》模版可在系统首页“相关下载”一栏获取。

3.填报时间截止2023年11月20日(星期一)。届时网络自动关闭,不予受理。

四、申报程序

1.由实验室负责人在线填写申报材料,提交至所在学校审核。

2.实验室所在高校审核,填写推荐意见,提交省教育厅。

3.通过学校审核的实验室从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材料,签字盖章后由推荐高校报送至指定地点。

五、申报材料填写

1. 各实验室要认真组织填写,如实反映情况。《申请书》的文字表述要真实、准确、客观。附件材料是支持、证明《申请书》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,要真实可靠,充分完备,清晰可见。申请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。如发现有不实,或伪造的,即取消参评资格。《申请书》与附件支撑材料合计限 100 页纸。

2. 学校审核通过后,纸质申报材料须由系统生成(带“正式申报材料”水印字样)。《申请书》与附件材料一并胶装成册,无需另加封皮,一式 8 份交至科技处成果管理科办公室(行政楼507)。

3. 拟推荐的实验室须在学校公示5 天。公示内容包含实验室名称、负责人、核心成员和主要研究方向等方面。公示期满,无异议或异议已经妥善解决的实验室方可推荐。

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。

联系人:范秀丽

电话:029-86168705 

邮 箱:280250787@qq.com

系统技术支持:87669498

附件:《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 年度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通知》

科技处

2023年11月8日

联系电话:029-86177457 传真:029-861687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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